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11人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该董事会某次会议的下列行为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因董事长李某不能出席会议,由副董事长孙某主持该次会议
B:通过了更换非职工董事的决议
C: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由副董事长孙某兼任经理的决议
D:会议所有决议事项载入会议记录后,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孙某签名存档
答案选D,因为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决议,董事长与副董事长应协商一致,由董事长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但出于特殊情况,不能由董事长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的,副董事长可代表董事长签字。因此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