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信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2023-02-09 15:42 来源:会计学堂
329

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信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A:5月18日

B:5月9日

C:5月11日

D:5月15日

答案为B,5月9日。根据合同法,发出信件的日期作为起算日,也就是说要约的10天期限将从邮戳发出的时间开始计算,所以本题的答案为5月9日,即B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