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企业欠甲企业货款20万元,期满未还。丙欠乙20万元货款也已到期,乙曾向丙发出催收通知书。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约定,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在乙地法院诉讼。下列选项中说法错误的有( )。
A:甲对丙不享有债权,故甲不能起诉丙
B: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C: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D:甲应当在乙地法院起诉丙
答案 D 正确,因为供货合同约定,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在乙地法院诉讼;甲作为债权人有权索取债务清偿,可以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因此在乙地法院起诉丙是正确的。这一题的考查的知识点主要是民法中的债权人及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的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