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依法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票据背书给戊公司,戊公司又准备将票据背书给A公司,但发现票据背面背书人栏目已经不足以进行背书签章,关于该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2023-02-12 11:01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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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依法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票据背书给戊公司,戊公司又准备将票据背书给A公司,但发现票据背面背书人栏目已经不足以进行背书签章,关于该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由于票据背面只留有三个背书栏,因此一张汇票最多只能背书三次,戊公司不能再进行背书

B:戊公司可以在汇票上加附粘单进行背书

C:戊公司加附粘单背书的,应由A公司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D:戊公司必须将粘单粘接在票据上,并且在粘接处签章,否则该粘单记载的内容即为无效

答案为D,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汇票法》第十七条规定:“一张汇票背书最多在三个背书人栏中签名,超出三次限度的背书,须加粘单,在票据及粘单粘接处加盖签章,粘接处无签章,则被背书人背书无效。题目中所描述的情况也落在了这一规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选项D,戊公司必须将粘单粘接在票据上,并且在粘接处签章,否则该粘单记载的内容即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