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器商场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20年02月,该商场举行促销活动,规定顾客购物每满100元积10分,不足100元部分不积分,积分可在1年内兑换成与积分数相等金额的商品。某顾客购买了7 910元(含增值税)的笔记本电脑,该笔记本电脑的成本为5 400元。预计该顾客将在有效期内兑换全部积分。不考虑其他因素,则商场销售该笔记本电脑时应确认的收入为( )元。
A:0
B:7 380
C:7 000
D:6 290
答案是D,题目解析如下:该电器商场的增值税税率为13%,顾客购买的笔记本电脑价格是7910元,成本为5400元,因此增值税为790元(7910*13%),应确认的收入为5400+790=6290元。运用的知识是税收计算,特别是增值税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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