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同一客户同时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是( )。
A:该两份或多份合同没有构成一揽子交易
B: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构成一项单项履约义务
C: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无关
D: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在一个月内订立
答案为B,由于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构成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故企业与同一客户同时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应该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此题运用了合同法的知识。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如同一客户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承诺的商品构成一项单项履约义务,可以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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