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将其一栋写字楼租赁给乙公司使用,并一直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0年1月1日,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具备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条件,甲公司决定对该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该写字楼的原价3 000万元,已计提折旧1 5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250万元,当日该大楼的公允价值为3 500万元。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不考虑递延所得税等因素的影响,则该事项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2023-02-27 15:46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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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将其一栋写字楼租赁给乙公司使用,并一直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0年1月1日,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具备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条件,甲公司决定对该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该写字楼的原价3 000万元,已计提折旧1 5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250万元,当日该大楼的公允价值为3 500万元。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不考虑递延所得税等因素的影响,则该事项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A:2 025

B:2 250

C:0

D:1 800

答案为A,2 025万元。这里使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甲公司应以公允价值3 500万元,对原价3 000万元和已计提折旧1 5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250万元的差额提供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10%计提,故金额为:3 500-3 000-1 500-250=2 0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