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9年10月1日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X、Y、Z三种产品,合同总价款为270万元,合同约定,只有甲公司将这三种产品全部交付给客户,才能收取合同总价款,这三种产品构成三项履约义务,企业经常以100万元单独出售X产品,其单独售价可直接观察;甲公司于合同签订日即将X产品交付给该客户,当日该客户即取得X产品控制权,Y产品和Z产品的单独售价不可直接观察,企业采用市场调整法估计的Y产品单独售价为50万元,采用成本加成法估计Z产品单独售价为为150万元,甲公司通常将Y产品和Z产品组合在一起以170万元的价格

2023-03-01 09:39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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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19年10月1日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X、Y、Z三种产品,合同总价款为270万元,合同约定,只有甲公司将这三种产品全部交付给客户,才能收取合同总价款,这三种产品构成三项履约义务,企业经常以100万元单独出售X产品,其单独售价可直接观察;甲公司于合同签订日即将X产品交付给该客户,当日该客户即取得X产品控制权,Y产品和Z产品的单独售价不可直接观察,企业采用市场调整法估计的Y产品单独售价为50万元,采用成本加成法估计Z产品单独售价为为150万元,甲公司通常将Y产品和Z产品组合在一起以170万元的价格销售,甲公司2020年3月10日将Y产品和Z产品交付给该客户,该客户当日即取得Y产品和Z产品的控制权,甲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收取合同总价款,假设:(1)不考虑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2)X、Y、Z产品的生产成本分别为80万元、40万元和100万元。要求:

答案:按照偏差法、市场调整法和成本加成法对X、Y、Z三种产品对客户的施加增值应分别计提商品税前利润80万元、20万元和20万元,分别计提应收账款摊销费用60万元、10万元和10万元,无形资产要计提为0。

题目解析:本题要求计算甲公司X、Y、Z三种产品对客户的施加增值,并且要求不考虑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因此对这三种产品的增值来源,应采用偏差法、市场调整法和成本加成法进行估计,X产品采用偏差法估计增值,Y产品和Z产品采用市场调整法和成本加成法估计增值。计提应收账款摊销费用,及无形资产要计提为0。

运用知识:本题运用了会计核算中的偏差法、市场调整法和成本加成法的知识,以及销售合同的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