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乙 、丙共有一套房屋,各自所占的份额均为1/3 。为提高房屋的价值,丙主张将此房内部进行豪华装修,甲表示赞同,但乙反对,经査,甲 乙 丙之前对此情形并没有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丙和甲不得进行装修
B:因甲和丙所占份额已经达到了 2/3以上,因此甲和丙可以进行装修
C:甲和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进行装修
D:若甲丙坚持装修,则要先分割共有房屋
答案为B。这个题目最重要的是要理解“各自占有的份额均为1/3”,当甲和丙之间达成共识后他们就拥有了2/3以上的份额,因此他们可以进行装修。这道题目利用的是共有财产的概念,即当两个人之间达成协议(2/3以上的份额),他们便可以自由地对这份财产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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