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甲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汽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 而且甲又将自己的股票进行质押,签订合同后并办理登记。 乙认为汽车放在自己家里不安全,又将汽车放到甲处 。则关于上述质押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2023-03-01 17:35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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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甲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汽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 而且甲又将自己的股票进行质押,签订合同后并办理登记。 乙认为汽车放在自己家里不安全,又将汽车放到甲处 。则关于上述质押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A:汽车和股票质押均无效

B:汽车和股票质押均有效

C:汽车质押无效, 股票质押有效

D:汽车质押有效 、股票质押无效

答案是C,正确的说法是汽车质押无效,股票质押有效。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质押合同只有经过登记之后,该质押才有效。由于乙将汽车从本来质押的地方里搬走了,导致汽车质押没有登记,因此汽车质押无效,而股票质押已经登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