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张某为筹款经商,以自有的价值20万元的设备为抵押,向甲银行贷款5万元,1个月后又以该设备为抵押,向乙银行贷款10万元,均未办理抵押登记。如果张某到期不能还款,该设备拍卖所得为12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拍卖所得先偿还甲银行的贷款,剩余偿还乙银行的贷款
B:由于未办理抵押登记,两项抵押均无效
C:第二次抵押无效
D:应偿还甲银行4万元,偿还乙银行8万元
答案为D,此题考查了企业抵押担保权清偿的相关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抵押权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抵押物的拍卖所得,应当先偿还抵押权人的抵押债权,再偿还被担保人的债权,若有余额应当交付给被担保人。针对本题,首先应当先偿还甲银行的抵押债权,即甲银行的贷款5万元,剩余再偿还乙银行的债权,因此答案为D,应偿还甲银行4万元,偿还乙银行8万元。




APP下载
考试Go微信小程序
会计搜题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