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0日,赵某在某4S店购买了一辆小汽车,并向甲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以及足额“车损险”,被保险人为赵某。2021年初,单位派赵某去海外工作两年,赵某决定转让该辆小汽车。 2021年2月1日,赵某与钱某签订了买卖小汽车的合同。当日,赵某即将小汽车交付钱某。钱某将上述事实通知了甲保险公司。钱某在开车回家途中因操作失误撞到马路护栏上,导致车辆损失。钱某随即向甲保险公司报案并索赔。 甲保险公司提出以下两项抗辩:(1)小汽车虽已经交付,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因此,钱某无权主张行使被保险人的权利;(2

2023-03-02 20:19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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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0日,赵某在某4S店购买了一辆小汽车,并向甲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以及足额“车损险”,被保险人为赵某。2021年初,单位派赵某去海外工作两年,赵某决定转让该辆小汽车。

2021年2月1日,赵某与钱某签订了买卖小汽车的合同。当日,赵某即将小汽车交付钱某。钱某将上述事实通知了甲保险公司。钱某在开车回家途中因操作失误撞到马路护栏上,导致车辆损失。钱某随即向甲保险公司报案并索赔。

甲保险公司提出以下两项抗辩:(1)小汽车虽已经交付,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因此,钱某无权主张行使被保险人的权利;(2)钱某虽及时将转让小汽车的事实通知了甲保险公司,但甲保险公司尚未作出答复,此时发生保险事故,甲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上述资料以及保险法律制度,甲保险公司提出的两项抗辩均不正确。

题目解析:根据保险合同法,一旦投保人将被保险财产转让给他人,他人就可以继承保险合同中涉及到的权利,也就是甲保险公司必须承担对钱某的赔偿责任。此外,无论是否将转让事实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该行为对于保险公司的赔偿义务均不具有影响,因此上述抗辩均不正确。

运用的知识:这个题目的解析运用了保险法律的知识,包括保险合同法以及保险公司的赔偿义务等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