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1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根据乙企业开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4万元和增值税0.68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2023-03-03 15:47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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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1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根据乙企业开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4万元和增值税0.68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144

B:144.68

C:160

D:160.68

答案为A:144万元。解析: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价税合计是实际成本加上增值税,即140万元+4万元+0.68万元=144.68万元,另外甲企业还支付了消费税16万元,所以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144万元。运用的知识:增值税税率计算与税费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