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不含增值税)。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同类物资在B公司目前的销售价格为70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

2023-03-03 16:11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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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不含增值税)。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同类物资在B公司目前的销售价格为70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

A:52000

B:57778

C:59000

D:59320

答案为A,因为根据相关税收法规规定,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的消费品,它入账的价值应该是实际成本再加上加工费,而不能包括税金,因此入账价值应该是50000+2000=52000元。在这道题中,考查的是税法知识,比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知识,还有企业收回材料后入账价值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