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2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2017年5月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另支付消费税28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252
B:254.04
C:280
D:282.04
答案为C项。此题考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发票加工,注意加工费不属于增值税的收入成分,因此目标是甲公司实际收回的成本价值加上支付的消费税之和,即240万元+28万元=280万元,故最终答案为C。




APP下载
考试Go微信小程序
会计搜题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