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消费税8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其直接对外销售。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

2023-03-03 16:55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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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消费税8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其直接对外销售。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

A:52000

B:57778

C:60000

D:59320

答案为C。题目解析: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为:原材料实际成本50000元加上加工费2000元,一共为52000元,减去消费税8000元,其中增值税税额为(52000 * 13%)=6760,消费税税额为(52000 * 10%)= 5200,因此,该材料A公司收回后的入账价值为:52000 - 8000 + 6760 - 5200 = 60000元。运用的知识:本题运用的知识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及消费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