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7年12月5日以一批商品换入乙公司的一项非专利技术,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甲公司换出商品的账面价值为8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6万元;另收到乙公司银行存款10万元。甲公司换入非专利技术的原账面价值为60万元,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换入该非专利技术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50
B:70
C:90
D:106
答案是D,因为甲公司换入该非专利技术的入账价值应是换出商品的账面价值(-80万元)和增值税额(+16万元)以及乙公司银行存款(+10万元)之和,故入账价值 = (-80万+16万+10万) = 106万元。这道题考察对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以及增值税的理解和计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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