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0日,甲公司自行研发的某项非专利技术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研究支出为80万元,累计开发支出为25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200万元);但使用寿命不能合理确定。2017年12月31日,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180万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甲公司应就该项非专利技术计提的减值准备为( )万元。

2023-03-06 14:20 来源:会计学堂
389

2017年1月20日,甲公司自行研发的某项非专利技术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研究支出为80万元,累计开发支出为25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200万元);但使用寿命不能合理确定。2017年12月31日,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180万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甲公司应就该项非专利技术计提的减值准备为( )万元。

A:20

B:70

C:100

D:150

答案是A。一般而言,计提减值准备应为非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减去累计开发支出,即180万元减去250万元,得出的答案为-70万元。由于减值准备不能为负值,故答案应为0,即A20万元。解析中运用了会计科目减值准备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