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11人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该董事会某次会议的下列行为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因董事长李某不能出席会议,由副董事长孙某主持该次会议
B:通过了更换非职工董事的决议
C: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由副董事长孙某兼任经理的决议
D:会议所有决议事项载入会议记录后,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孙某签名存档
答案为D,解析:《公司法》规定,董事会的决议一经通过,应当载入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签字存档,而不是委托其他董事签字存档,因此D项正确,其他三项错误。运用了公司法中董事会决议记录载入和签字存档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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