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西服价款总值为9万元,甲公司于8月1日前向乙公司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余款于10月15日在乙公司交付西服后2日内一次付清。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10月15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西服。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撤销权
答案为B,因为此情况属于甲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甲公司未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货款,乙公司可以行使抗辩权,乙公司可以采取后履行作为这一种抗辩权,从而向甲公司提出索赔。后履行抗辩权意味着,当乙公司履行完合同义务之后,仍有追索或索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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