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 000万元确认为递延收益,至2017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资产按10年计提折旧,该政府补助属于应税项目。2017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 )万元。

2023-04-15 14:15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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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 000万元确认为递延收益,至2017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资产按10年计提折旧,该政府补助属于应税项目。2017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 )万元。

A:0

B:1 000

C:100

D:900

答案是A,题目是关于会计科目"递延收益"的,根据会计准则,当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时,有关的政府补助不能作为计税基础,所以2017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应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