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2010】北方公司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上市公司,2008年1月1日,外购位于甲地块上的一栋写字楼,作为自用办公楼,甲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能够单独计量;2008年3月1日,购入乙地块和丙地块,分别用于开发对外出售的住宅楼和写字楼,至2009年12月31日,该住宅楼和写字楼尚未开发完成;2009年1月1日,购入丁地块,作为办公区的绿化用地,至2009年12月31日,丁地块的绿化已经完成,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中,北方公司2009年12月31日不应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有( )。
A:甲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B:乙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C:丙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D:丁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只能在凭证记录时单独确认,从摊销起始时起被归入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期限内,不能按照该章节的规定单独计量。由于在乙、丙两个地块上有房地产开发的行为,说明这两个地块上的土地使用权仍在摊销起始时起被归入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期限内,因此不能按照该章节的规定单独计量。而且,在2009年12月31日,丁地块的绿化已经完成,说明该地块上的土地使用权从摊销起始时起被归入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期限已结束了,所以可以按照该章节的规定单独计量,因此在2009年12月31日应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是丁地块。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