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2012】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一起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为800万元。2012年3月6日,法院对该起诉讼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6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不再上诉。甲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1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2年3月31日,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事项导致甲公司201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期末余额”调整增加的金额为( )万元。
A:135
B:150
C:180
D:200
答案为A。由题意可知,2011年12月31日,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为800万元,2012年3月6日判决为赔偿600万元,根据会计原则,应将应赔偿的支出计入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6日期间受益凭证,所以甲公司应将未分配利润项目之期末余额调整增加600万元,加上抵扣25%所得税,影响甲公司11年未分配利润项目之期末余额调整增加金额为600*1.75=1,050万元,减去800万元原有预计负债,总计增加250万元,折算成千位计算法后为135万元,故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