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甲投资者收购一家股本总额为4.5亿元人民币的上市公司。下列关于该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2023-04-17 20:34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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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甲投资者收购一家股本总额为4.5亿元人民币的上市公司。下列关于该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收购期限届满,该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由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B:收购期限届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2%的股东,要求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向甲投资者出售其股票的,甲投资者可拒绝收购

C:甲投资者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D:收购行为完成后,甲投资者应当在15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答案为D,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其他三个选项都不符合法律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