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A的户籍地在甲市,经常居住地是乙市,2013年2月,A与B在丙市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后因B未将货物如约在乙市交付给A而发生纠纷,A欲起诉B,此时B已因诈骗被监禁于丁市监狱。下列对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是B,因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未约定的,由受案范围内的地方人民法院管辖。由于当事人A经常居住地是乙市,因此合同纠纷应管辖乙市法院。这里运用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