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7年购进农产品一批,支付买价12 000元、装卸费1 000元、入库前挑选整理费400元。按照税法规定,该购进农产品可按买价的10%抵扣增值税额。不考虑其他因素,该批农产品的入账价值为( )元 。
此题考查的是税法中的增值税抵扣额的计算原则,通过买价和装卸费、入库前挑选整理费加起来,即为销售价款,按照税法规定,可按10%抵扣增值税额,则销售价款=买价+装卸费+入库前挑选整理费-增值税抵扣额,即12,000+1,000+400-(12,000+1,000+400)×10%=13,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