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0日某化妆品公司发布一条广告称:水晶四季是引进韩国全新技术专业消除眼袋、黑眼圈以及眼周暗沉的一套化妆品。一套只需2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订购热线010-88465788,免费送货上门。蒋女士于2017年5月20日得知立即拨打电话表示购买,该化妆品公司随后送货上门。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B:蒋女士发出承诺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作出
C:该化妆品买卖合同于2017年5月20日成立
D:蒋女士可以在2017年5月21日撤回承诺
答案是C,因为蒋女士于2017年5月20日拨打电话表示购买,因此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这也就是该化妆品买卖合同于2017年5月20日成立。这道题考查的是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进行判断,因此需要掌握合同法里面的买卖合同成立条件和约定义务,以及合同撤销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