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B: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C:承包人可以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D: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答案是C,这道题考查了合同法律制度。根据《合同法》第106条第2款规定:“总承包人不得将其自行承包的全部工程支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由此可知,选项C中强调的“可以”是不正确的,这与法律规定不符,因此C是不正确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