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为了做生意,先后向好友林某借款总计380万元,二人约定小王于2017年12月31日还本付息。2017年12月3日林某在报纸上得知小王于2017年12月1日赠与女友价值450万元的房屋一栋,而2017年12月31日小王没有还款,故林某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其赠与行为。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23-04-19 20:39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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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为了做生意,先后向好友林某借款总计380万元,二人约定小王于2017年12月31日还本付息。2017年12月3日林某在报纸上得知小王于2017年12月1日赠与女友价值450万元的房屋一栋,而2017年12月31日小王没有还款,故林某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其赠与行为。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林某应在2018年12月3日前主张撤销

B:林某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主张撤销

C:小王的赠与行为被撤销之后,其女友自被撤销之日起丧失对房屋的所有权

D:林某只能在借款到期之后才可以提起撤销权诉讼

答案是A,题目解析:根据《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凡是财产性质的赠与行为,其受赠人受赠日起3个月内,要么由受赠人请求撤销,又或者由赠与人的代表请求撤销,才有效。因此,林某在2017年12月3日得知小王赠与女友价值450万元的房屋一栋后,应在2018年12月3日前主张撤销,即正确答案为A。此题运用的是合同法相关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