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12月1日,甲公司以赊销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成本为75万元的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0万元,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合同约定乙公司有权在三个月内退货。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根据以往经验估计退货率为12%。下列关于甲公司2019年该项业务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确认预计负债9.6万元
B:确认营业收入70.4万元
C:确认应收账款90.4万元
D:确认营业成本66万元
答案应为D。根据会计准则,在发票已开具但尚未收款的情况下,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已满足,可以确认营业收入。此时可以确认营业成本为其所属商品的购买成本,即75万元,税额为其所属商品国家规定税率(13%)乘以其购买成本(75万元),即9.75万元,因此最终应确认营业成本为75万元减去税额9.75万元,即66万元,所以答案选择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