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一般纳税人)于2019年6月1日委托乙公司代为加工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75万元,加工费10万元,加工劳务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3%,该材料加工后直接对外出售,其匹配的消费税率为15%,根据税法规定,由乙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因市场上无此商品的市场价可供参照,税法规定可组成计税价来计算应缴消费税,如下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A:如果甲公司将收回的加工物资用于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则其入账成本为85万元
B:如果甲公司将收回的加工物资用于非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则其入账成本为100万元
C:如果此加工物资的收回途中运费为3万元,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为9%,收回物资用于应税消费品生产的,则其入账成本为88万元
D:如果此加工物资的收回途中运费为3万元,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为9%,收回物资用于出售的,则其入账成本为103.53万元
答案是C,题目中给出的信息是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原材料,成本75万元,加工费10万元,加工劳务的增值税率为13%,消费税率为15%,如果此加工物资的收回途中运费为3万元,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为9%,收回物资用于应税消费品生产的,则其入账成本为88万元。因此,从题目中可以得出,如果此加工物资的收回途中运费为3万元,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为9%,收回物资用于应税消费品生产的,则其入账成本为88万元;所以,该题的正确答案为C。这道题目运用的知识是税法,尤其是增值税相关的知识,比如增值税率、计税价、消费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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