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2017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包括:(1)因增资取得母公司投入资金2 000万元;(2)按比例确认联营企业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当年公允价值增加额的份额300万元;(3)收到税务部门返还的增值税税款200万元;(4)收到政府对公司因发生自然灾害的补贴600万元。甲公司采用总额法对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甲公司2017年对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2023-05-05 21:31 来源:会计学堂
385

甲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2017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包括:(1)因增资取得母公司投入资金2 000万元;(2)按比例确认联营企业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当年公允价值增加额的份额300万元;(3)收到税务部门返还的增值税税款200万元;(4)收到政府对公司因发生自然灾害的补贴600万元。甲公司采用总额法对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甲公司2017年对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A:收到返还的增值税税款200万元确认为资本公积

B:收到政府对公司因发生自然灾害的补贴600万元确认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C:取得其母公司投入2 000万元资金确认为股本及资本公积

D:因联营企业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按比例确认其他综合收益300万元

答案为D。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贴项目应以当期营业外收入来计入,取得母公司投资2000万确认为股本及资本公积,收到返还的增值税税款200万元确认为资本公积,而按比例确认联营企业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当年公允价值增加额的份额300万元,应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