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受乙胁迫开出一张以甲为付款人,以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之后乙通过背书将该汇票赠与丙,丙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与丁,支付货款。丙、丁对乙胁迫甲取得票据一事毫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2023-05-06 16:44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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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受乙胁迫开出一张以甲为付款人,以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之后乙通过背书将该汇票赠与丙,丙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与丁,支付货款。丙、丁对乙胁迫甲取得票据一事毫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有权请求丁返还汇票

B:乙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C:丙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D:丁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答案是C。结果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背书人,即使为受胁迫的行为赠与票据,仍不享有票据权利。” 由此可知,乙受胁迫赠与给丙的汇票,丙也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