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乙公司于2018年4月1日签订一项购销合同,合同规定;(1)甲向乙订购A产品5000套,每套单价0.3万元,甲向乙预付定金200万元。(2)乙公司于4月20日、5月20日、6月20日前分别供货1500套、1500套、2000套。甲方于每次收货后10天内付清货款,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支付赔偿金。(3)以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1000万元的股票作为质押。 4月5日甲公司按期支付定金,并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乙公司于4月15日根据合同约定发出第一批货物,但甲公司收货10天内只支付了第一批货物40%的货款。因甲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故乙公司拒绝发出第二批货物。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甲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没有支付第一批货物的全部货款,因此乙公司有权拒绝发出第二批货物。
题目解析:该题考查合同法中的关于履行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的知识。根据合同约定,当甲公司不按时支付第一批货物40%的货款时,乙公司有权拒绝发出第二批货物。因此,甲公司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故乙公司有权拒绝发出第二批货物。运用的知识是法律中关于履行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