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特别规定。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发起人王某于2017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董事郑某于2017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2017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600股
D:总经理李某于2018年1月离职,2018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答案为B,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份转让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未作特别规定,则股份转让应当以股东大会通过的股份转让协议为准。由此可知,董事郑某于2017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是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因此选择B作为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