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5日,甲公司承诺以每件90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销售100件A产品,产品在6个月内转移给乙公司。甲公司在某个时点转移每一件产品的控制权。2020年3月10日,当甲公司向乙公司转移了60件A产品的控制权后,合同进行了修改,要求向乙公司额外交付40件产品(即总数为140件相同的产品)。这额外的40件产品并未包括在原合同中。在协商额外购买40件产品的过程中,合同双方最初商定每件产品价格为80元(未反映单独售价)。此外,乙公司发现已收到的60件产品存在独有的瑕疵,甲公司因这些劣质产品向客户进行补偿,承诺乙公司收到的60件产品每件优惠20元,即额外40件产品的实际价款为2000元(40×80-60×20)。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原60件瑕疵产品优惠1200元应冲减2020年3月主营业务收入
B:原合同尚未提供的40件产品单独售价为90元
C:剩余产品单价为85元
D:新增合同尚未提供的40件产品单独售价为50元
题目答案为C,因为协商额外购买40件产品的过程中,合同双方最初商定每件产品价格为80元,而乙公司发现已收到的60件产品存在独有的瑕疵,甲公司因这些劣质产品向客户进行补偿,承诺乙公司收到的60件产品每件优惠20元,即额外40件产品的实际价款为2000元(40×80-60×20),故C项正确,剩余产品单价为85元(80-20/40)。题目解析:根据题干中给出的信息,可得出题目答案。题目运用了合同变更、单独售价、优惠价等会计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