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2023-06-15 21:55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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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答案为C。本题考查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出质规定,按照《合伙企业法》第71条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其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但必须具有2个以上合伙人的同意。可以参考《合伙企业法》第71条规定,进行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