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时,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企业未经乙银行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批产品出卖给知道产品已抵押的丙公司,并已交付后甲企业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下列关于乙银行能否对已出卖的产品主张抵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不能主张,乙银行的抵押权不能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B:不能主张,乙银行的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未设立
C:可以主张,因甲企业未经乙银行同意处分抵押物,属于无效行为
D:可以主张,乙银行的抵押权虽未经登记,但已设立,只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答案是A,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抵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的处分,未经抵押物权利人的同意,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因此,乙银行不能主张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