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甲、乙、丙、丁各出资2万元、3万元、5万元、4万元,购买一台大型柴油机。四人约定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2020年,甲由于经营超市亏损倒闭,准备将自己手中柴油机的份额以1.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戊,甲通知了乙和丙,唯独忘记通知丁。甲在通知中载明“我欲1.5万元岀售份额给戊,请知晓”,除此之外便,无其他说明。丙提出出价1.5万元优先购买甲财产份额的请求,但提出延长付款期限半年再予以支付,被甲拒绝。甲其后顺利将财产份额出售给戊,丁1个月后与丙聊天喝茶时才听说此事,但对于转让价格和条件问题,丙却

2023-06-16 15:08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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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甲、乙、丙、丁各出资2万元、3万元、5万元、4万元,购买一台大型柴油机。四人约定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2020年,甲由于经营超市亏损倒闭,准备将自己手中柴油机的份额以1.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戊,甲通知了乙和丙,唯独忘记通知丁。甲在通知中载明“我欲1.5万元岀售份额给戊,请知晓”,除此之外便,无其他说明。丙提出出价1.5万元优先购买甲财产份额的请求,但提出延长付款期限半年再予以支付,被甲拒绝。甲其后顺利将财产份额出售给戊,丁1个月后与丙聊天喝茶时才听说此事,但对于转让价格和条件问题,丙却闭口不谈。丁认为甲未通知其转让财产份额的事宜,侵害了自己的优先购买权,于是主张甲与戊的转让财产份额合同无效。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

1.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丁有优先购买权吗?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丁没有优先购买权。因为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的财产转让受益人和转让人必须明确书面合同,如果转让受益人没有同意,其财产份额是不能转让的。所以,在甲未告知他俩的情况下,丁没有优先购买权。

2. 甲转让财产份额的合同有效吗?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甲转让财产份额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甲尽职调查,排除了丙的出价1.5万元,丁也没有表示反对或者提出异议,甲与戊按照相关程序签署了转让财产份额的合同,且按照相应价格完成了交易,这都符合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故此转让财产份额的合同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