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就一批小麦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乙公司在甲公司确定的要约期限届满后方发出承诺通知,甲公司接到后未予答复,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若不履行其要约所述之内容,应承担违约责任
B:乙公司之承诺生效
C:甲公司若及时表明该承诺通知有效,则该承诺通知为新要约
D:甲公司须及时通知乙公司该承诺有效,方使合同成立
答案为D,题目解析: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应当互相通知,以便决定是否成立合同,因此,只有甲公司须及时通知乙公司该承诺有效,方使合同成立,结果才正确。运用了合同法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