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陈某向李某租赁房屋,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3年。月租金为1万元。2019年9月1日,李某告知陈某,打算将租赁房屋以500万元出售给自己的舅舅高某,陈某未作回应。2019年9月18,李某与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 同,并于次日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其后,高某要求陈某搬离房屋而与陈某发生纠纷,陈某遂以李某、高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某承担因侵犯其优先购买权的赔偿责任。并请求髙某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直至原定3年租期届满。李某抗辩称,陈某无权优先购买租赁房屋,理由如下:(1)自己系将

2023-06-17 12:19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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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陈某向李某租赁房屋,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3年。月租金为1万元。2019年9月1日,李某告知陈某,打算将租赁房屋以500万元出售给自己的舅舅高某,陈某未作回应。2019年9月18,李某与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 同,并于次日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其后,高某要求陈某搬离房屋而与陈某发生纠纷,陈某遂以李某、高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某承担因侵犯其优先购买权的赔偿责任。并请求髙某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直至原定3年租期届满。李某抗辩称,陈某无权优先购买租赁房屋,理由如下:(1)自己系将租赁房屋出售给亲戚;(2)自告知出售房屋事宜起,陈某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所以,自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高某则坚持主张自己有权要求陈某搬离租赁房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题目对应的答案为:陈某有优先购买权,李某有侵犯其优先购买权的赔偿责任,而高某无权要求陈某搬离租赁房屋。

题目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房屋出售时,原租赁人有优先购买权,即使被卖方将房屋卖给了亲戚,也要在15天内让租赁人有机会优先购买。但是在本题中,陈某在知道了房屋出售的消息后,15天内未进行明确表示购买,因此被认定为未能行使优先购买权。虽然没有了优先购买权,但是李某还是侵犯了陈某的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高某则是完全正当购买,没有侵犯陈某权益,也无权要求陈某搬离租赁房屋。

运用的知识:运用了合同法的规定,例如原租赁人有优先购买权,被卖方要在15天内让租赁人有机会优先购买,以及与此有关的责任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