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是指为实现自己土地的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2022-04-22 02:00 来源:会计学堂
523

《中级经济法》

单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2025年)

【单选题】甲、 乙两工厂相邻,甲工厂为解决本厂职工上下班通行方便的问题,与乙工厂订立合同,约定甲工厂每年向乙工厂支付一定费用,在乙工厂的土地上设立通行地役权,并进行了地役权登记 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甲工厂的土地为供役地,乙工厂的土地为需役地

B. 甲 乙两工厂的地役权合同须为书面合同

C. 地役权自地役权登记时设立

D. 地役权是为供役地的便利根据合同约定设定的物权

【答案及解析】B

甲工厂的土地为需役地,乙工厂的土地为供役地。所以选项A错误;设立地役权需要订立书面的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为对抗要件而非生效要件。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地役权是为需役地的便利根据合同约定设定的物权。所以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