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毁的恢复原状; 妨碍行使物权的,排除妨害 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消除危险 侵害物权的,损害赔偿

2022-04-23 02:01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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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

单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2025年)

【单选题】壹号院小区1号楼一楼业主在自家房屋装修期间,擅自在室内开凿挖地下室 储藏间
拆改 变动承重结构和建筑主体,危及房屋的安全,对此,1号楼其他业主可行使的
物权保护方法是

A. 赔偿损失

B. 消除危险

C. 排除妨害

D. 恢复原状

【答案及解析】B

消除危险请求权.又称为妨害防止请求权,是指物权人对于有妨害其物权的危险情形,可以请求予以消除的权利。消除危险请求权,旨在阻却将来可能发生的对物的危险。所以,消除危险请求权以危险的客观存在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