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不破租赁,可转让,补偿金优先受偿,转让可能损害可提前清偿或提存

2022-04-28 02:01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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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

单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2025年)

【单选题】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约定甲公司以自有的一栋正在出租办公楼作为抵押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该办公楼的原租赁关系应当解除

B. 甲公司与乙银行未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财产的,抵押期间,甲公司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C. 甲公司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乙银行,乙银行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甲公司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乙银行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D. 在办公楼被征用的情况下,乙银行可以就补偿金优先受偿

【答案及解析】A

选项A: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