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包括继承

2022-05-01 02:01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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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

多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2025年)

【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物权的取得属于原始取得的有

A. 基于无主物之先占

B. 拾得遗失物

C. 善意取得

D. 继受取得

【答案及解析】ABC

原始取得,是指非依据他人既存的权利而独立取得物权,又称物权的固
有取得或物权的绝对发生 如基于无主物之先占(选项A)、拾得遗失物(选项B)、添附 、善意取得(选项C)等取得物权,即属物权的原始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