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的收款人未记载可以授权补记

2022-07-13 02:01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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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

单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中级经济法》 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2025年)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交易,签发一张20万元的支票,并在票据上注明,出票人为甲公司,收款人为乙公司,应乙公司要求未记载出票日期,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支票的出票日期可以授权补记

B. 甲公司出票时未记载出票日期,乙公司在提示付款前自行记载与甲公司记载具同等法律效力

C. 该支票无效

D. 乙公司持该支票提示付款时,甲公司开户银行应及时与甲公司确认出票时间.若确在10日之内,则应履行付款责任

【答案及解析】C

出票日期是必须记载事项;若欠缺,则支票无效。选项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