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票人对前手(不包括出票人)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2022-07-14 02:01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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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

单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中级经济法》 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2025年)

【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权利消灭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持票人对商业汇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到期日起2年

B. 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之日起1年

C. 持票人对商业汇票承兑人的权利,自到期日起I年

D.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1年

【答案及解析】A

持票人对前手(不包括出票人)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选项B错误。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选项C错误。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