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的,被放弃的信托受益权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①信托文件规定的人;②其他受益人;③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

2022-07-24 02:01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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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

单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中级经济法》 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2025年)

【单选题】根据《信托法》的规定,受益人可以放弃信托受益权。全体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的,信托终止部分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的,被放弃的信托受益权按一定顺序确定归属。该顺序是()。

A. 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信托文件规定的人、其他受益人

B. 信托文件规定的人、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其他受益人

C. 其他受益人、信托文件规定的人、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

D. 信托文件规定的人、其他受益人、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

【答案及解析】D

部分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的,被放弃的信托受益权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①信托文件规定的人;②其他受益人;③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