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有对共有物作重大修缮的,经占份额2/3以上按份共有人同意即可

2022-08-10 02:01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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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

问答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2025年)

【问答】(1) 挖掘机维修是否需要征得甲的同意?乙是否有权请求甲承担20%的修理费?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及解析】(1)挖掘机维修不必征得甲的同意,乙有权要求甲分担20%的维修费用。根据规定, 甲、乙二人形成按份共有,按份共有对共有物作重大修缮的,经占份额2/3以上按份共有人同意即可,乙的份额为4/5,故有权单独决定修缮,不必征得甲的同意。共有物修缮费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各自份额负担,故乙有权要求甲承担与其份额 相当即20%的修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