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有权拒绝戊交出挖掘机的请求。根据规定,戊虽为善意相对人,但尚未完成交付,不满足善意取得中的交付要件,戊不能取得所有权。丁已自乙处取得所有权,故有权拒绝戊的交付请求。

2022-08-10 02:01 来源:会计学堂
486

《中级经济法》

问答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2025年)

【问答】(6) 丁是否有权拒绝戊交出挖掘机的请求?请说明理由。

【答案及解析】(6) 丁有权拒绝戊交出挖掘机的请求。根据规定,戊虽为善意相对人,但尚未完成交付,不满足善意取得中的交付要件,戊不能取得所有权。丁已自乙处取得所有权,故有权拒绝戊的交付请求。